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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天津高考考试大纲修订说明

近日,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了新修订的《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》(以下简称“考试大纲”)。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对各分省命题省市的要求,结合《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和教学实际,《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·天津卷说明》(以下简称“考试说明”)进行了相应修订。

2017年天津卷考试说明是在广泛组织调研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家修订的。总体而言,考试说明重在贯彻国家考试大纲修订的精神和指导原则,稳字当头,兼顾创新。同时,立足我市教情、学情,旨在为高三学生的复习备考提供有力依据,实现高考改革的平稳过渡,确保高考的权威性、公平性。

一、能力要求与内涵方面的调整

遵照新修订考试大纲的精神,2017年天津卷考试说明全部九个学科,在能力要求与内涵方面的表述与考试大纲保持统一。集中反映高考立德树人、服务选拔、导向教学的核心立场;同时,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,突出考试内容的整体设计和科学构建,形成“一体四层(即考查考生必备知识、关键能力、学科素养和核心价值四个圈层)四翼(即基础性、综合性、应用性、创新性四项要求)”的高考评价体系,不断增强高考的科学性、权威性和公平性。

二、考核内容方面的调整

考虑到学科的完整性、中学教学的延续性、学生的学业负担和我市于2020年基本建立全新的考试招生模式等因素,本次考试说明的调整以删减选修模块的考核内容为主,不增加教学中没有开展过的选修模块的内容。具体变化如下:

(一)语文

在“古诗文阅读”部分增加“了解并掌握常见的古代文化知识”的考查内容。

(二)数学

删去“几何证明选讲”模块的考核内容。

(三)化学

删去选修1“化学与生活”模块的考核内容。

(四)地理

删去选修5“自然灾害与防治”模块的考核内容。

各学科考试说明将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布,2017年天津市高考命题将按照新修订的考试说明组织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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